終於將手中債務清償完畢。Queue在行事曆裡的其他瑣事,也終於可以一一消化。

包括剪頭髮。

我是個很懶得上美容院(還是理髮院?剃頭店?髮型設計公司?)的人。一來是這麼多年,一直沒找到自己很信任的設計師。二來,就是懶。

結婚需要一股衝動。剪頭髮,也是。

大前天因為一股
urge上來,撥了電話約設計師,昨天已經頂著一頭短髮,跟朋友吃飯。

很奇妙。大學以前的我,對「剪頭髮」的態度幾乎是逼近「落髮為尼」的絕決。因為我總是心情不好時才會去剪頭髮。不是因為剪髮要看時機,而是「心情不好」本身就是一種動機。在我極度沮喪的時候,我會一週連上兩、三次髮廊,剪到設計師叫不敢,因為我的後頸已經被剪子推出一塊青色。

現在想想,好像是因為看到一地的頭髮,有種痛快吧!頭變輕了,感覺心情也愉快起來。原來古人說三千「煩惱」絲,就是這樣啊!




後記:感謝我的設計師阿志,幫我剪了多年來最滿意、適合懶人的短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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