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人生總要面臨殘酷的抉擇?

好吧,對許多人來說,這個選擇並不殘酷,甚至一點也不困難。套句于冠華的話:千錯萬錯都是我錯。錯不該把小李的演唱會時間記錯;錯不該把電視演的戲當成真實;錯不該貪小便宜,因為不想浪費一千塊錢押金,最後還是決定去了雪山

好啦,其實也沒那麼糟。當然,這話是在我最糟的時刻已經過了五天又十二小時之後才講得出來。在五天又十二小時之前,我只想——而且是生平第一次這麼想——整個人賴在地上,像被寵壞的死小孩一樣癱著不走。

回到七天又十二小時之前,一切是那麼令人殷殷期盼。我和高中同學
Alisa,即將挑戰台灣第二高峰,我的第二座、我同學的不知道第N座百岳。都是張作驥的「聖稜的星光」,把雪山拍得太美、戲裡的那個老兵北北演得太真實,以致於讓我忽略了每次片尾播的NG片段中,演員們生不如此的抱怨。

第一天夜裡十一點抵達登山口,先夜行兩公里到七卡山莊過夜。
Tutto bene!滿天的星星預告明天的好天氣。雖然幾乎沒睡,體力還行!

第二天從七卡先上雪山東峰(
3150m)再到三六九山莊。路程五公里。原先最害怕的哭坡還算輕鬆應付過了。為了彌補錯過演唱會的遺憾,我索性在山裡自己開起K歌之友會,從忙與盲、愛情少尉、十七歲的女生、愛情有什麼道理,一路唱到飛、跟自己賽跑的人。Alisa對我邊唱邊走的體力大為讚賞,心想她終於找到以後可以一起爬山的伴。However…

So far so good! So far- that is.

第二個晚上又失眠。不過這回有全山莊的人陪我。因為他隊一名山友失蹤,夜裡嚮導和搜救隊的對講機聲此起彼落。想不到第一次爬山就碰上這種事。這個時候,我的好朋友們應該正在「理性與感性」的演唱會中,噴著不理性的眼淚吧。然後,就在他們擦乾淚水,跑到小巨蛋旁的金色三麥把酒言歡,帶著激動不已的心情回家時,我們已經準備起床吃早餐,攻頂去了。

Should’ve known.

走出傳說中的黑森林已經天亮。不過橫豎看不到山頂的日出了,因為居然開始下雨。從三六九到雪山主峰大約四公里長,後半段幾乎是碎石陡坡,幸好之前跟導播借的登山杖派上了用場。只是攻頂沒有太大喜悅,也沒有帶給我征服的快感。逼近零度的低溫、濃到看不見四周的霧雨。我連標高多少都來不及看便匆匆下山,因為此去又是
11K的路。

好吧!我承認自己生性就不是勇於接受挑戰的人。只是,這番領悟到
9K的地方才發生已經太遲。在8K的地方,我開始拖行著狗鐵絲(Gore-tex)走路。到了6K的地方,我感覺下半身已經脫離我的大腦掌控範圍。走到了4K,我開始怨自己、怨李宗盛、怨大自然。到了3K,心中不斷獨白:為什麼要自己搞得這麼痛苦?花3600元報名費加3600元添購配備,我這是所為何來?喔!更別說我的「好朋友」在前一天報到。此時,我多希望那兩片「翅膀」,是長在我的肩膀上啊!

下山後,
Alisa說:我想這應該是你最後一座百岳吧。我不敢把話說死,但死也不敢再把話說太滿。雖然她幫了我太多的忙(最大的忙,是幫我向司機瓜瓜的老婆瓜嫂再借來兩片翅膀),但我想下次,如果「理性與感性」還有下次,我會毫不猶豫奔向小李懷抱。

年紀大了,總是比較念舊咩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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